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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杂谈】中小微企业专利生财之道
点击次数: 416   发布时间:2018-11-26
在前不久苏州举办的一次知识产权沙龙活动上,笔者有幸与腾讯科技知识产权部助理总经理王活涛先生对话。当然,我是向了王活涛先生提一个问题:假设有一个小公司,只有一人一桌一椅一间办公室,但手里还有一件宝贝:一件授权的发明专利。这家公司发现腾讯侵犯了它的这个专利,进而起诉腾讯科技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那么,作为像腾讯这样的大公司,有什么有效的应对策略?
王活涛先生答曰:去无效这个专利呗!
实际上还可以再追问一句:假设这个专利能够经得起专利无效审查程序的检验,最终被证明是有效的专利。那么,腾讯又能怎么办?
出于礼貌,我没有继续追问。因为我知道,做了这样的假设之后,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变成了一个死结:面对这样的情况,不要说腾讯,其他任何一个世界500强的公司,也会一筹莫展。
也许有人会讲,腾讯可以利用其雄厚的财力拖死这家小公司。例如,提起专利无效审查程序,在专利无效审查程序之后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总之,打不死对手也要拖死对手。问题是,万一拖不死对手呢?这家小公司只有一人一桌一椅一间办公室,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更可怕的是,这家公司还找了个愿意风险代理希望一战成名的屌丝专利律师!这,还是一个死结!大公司仍然会一筹莫展。
为什么会这样?这就要从专利权的权利性质说起。专利权的性质是一种排他权。其本质是授予了专利权人一项排除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方案的权利。通俗的讲,专利权人所获得的权利是阻止其他人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而不是他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是一种表面上看来“损人而不利己”的权利(从专利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上讲,实际上专利权是一种“利己而利人”的权利机制)。
对专利权的性质理解的偏差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的专利管理和运营策略的错误选择。如果小公司手握一份专利权,那么他就有权阻止其他任何单位使用其专利技术。涉嫌侵权的公司只有两条抗辩措施:一是主张他的产品不构成侵权;二是主张专利权无效(理论上还有第三条途径,即现有技术抗辩,主张其使用的技术是在专利的申请日前已经公开的技术,这一条从性质上来说还是在挑战专利权的有效性)。
请注意,专利法并没有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实施其专利技术。所以,涉嫌侵权的公司自己可能宣称自己拥有成千上万个专利,自己的创新研发实力如何云云,自己为了创新投入了多少人力财力等等。。。。。。。对不起!这些因素通通不能成为这家公司实施他人专利权的合法理由!这些因素在这场战役中派不上任何用场。如果涉嫌侵权的大公司不能在上述两个方向上进行有效的抗辩,那么剩下的就只能乖乖的投降。
也许有人会讲,腾讯可以并购这家小公司嘛!市场经济,只要你出的价格够高,什么样的商品买不来呢?或者干脆买下这个专利,或者缴纳专利许可费不就结了嘛!没错,这确实是一个有效的应对措施,甚至可以说最好的应对措施!不过,到了这一步,难道不是小公司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吗?专利难道不是为这家小公司的创业者们,这些具有卓越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天才们的创新之火浇上利益之油吗?这样的创新之火只会越烧越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创新之火,可以颠覆一个行业,可以改变一个产业!
行文至此,也许你会想到,本文开始假设的问题有一个关键的基本点:那就是你的这一件专利一定要能够经得起推敲,能够经得起专利无效审查程序的检验,否则,所有的美好设想都会变成梦幻泡影。而一旦中小型企业打造出了能够经得起无效程序检验的专利,那么就相当于拥有了令竞争对手颤抖的核武器,无论这个竞争对手实力多么雄厚,无论这个竞争对手在这个行业里占有多少市场份额。小企业也能因此为自己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国内很早就有通过技术创新并积极进行专利运营而获得广阔发展的中小型企业。1999年,时年32岁的邓国顺从Philips公司系统经理职位上辞职回深圳创立朗科公司。当年年初,邓国顺和其老乡成晓华在罗湖水产大厦租了一套96平米的二房一厅,据说租金是3000元。厅做会议室,大的一间房间做经理室,另一间做开发室和卧室。两个年轻人从此走上了充满挑战与激情的创业之路。1999年11月14日,他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份闪存盘专利申请,专利号为:99117225.6,并于2002年7月14日获得专利授权。2004年8月13日朗科起诉索尼公司侵犯了朗科的闪存盘专利,索赔1000万元,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朗科的U盘品牌之战打响。随后的一系列故事广为人知,朗科最终与索尼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获得上千万的专利侵权赔偿和专利许可使用费,此后朗科一发不可收拾,在国内国外真针对那些业界知名的大公司发起了一系列的专利诉讼,并战而胜之。短短几年之内,朗科凭借技术创新和专利运营,从一个只有两人的小公司发展成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在IT界竖起了自己的一杆大旗。这些声名显赫的事件背后,还有不为人知的基础:朗科的专利经历了数次专利无效审查程序的挑战,专利权最终被证明有效。
当然国内也有不少公司在创业初期有很好的创新技术,但却因为专利运营不善而功败垂成的例子。2012年6月,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苹果公司Siri语音助手涉嫌侵犯其智能语音系统“小i机器人”的专利权,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该公司认为,其拥有聊天机器人系统的专利授权并早在2004年提交专利申请,2006年被授予专利拥有权,经比对发现苹果公司使用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然而让人可惜的是,这个专利在经历了专利无效审查审查程序,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之后,被宣告专利权无效。无效的原因是专利申请文件本身存在缺陷。请注意这件专利是在2004年提出申请的,申请日够早,技术创新眼光够前瞻,但是这件专利因为本身存在的缺陷(从专利法的角度讲处理的不够专业)而没有经得起专利无效审查程序的检验,最后功败垂成。
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中小型企业与大公司的专利之战的关键是,小公司必须要有能够经得起推敲和检验的专利权。这是小公司能够在专利战中取胜的关键和基础。
时常听到有人感叹国内的司法执法环境不够完善,对于侵权者的惩罚力度不够,在国内喊专利创新是一句口号。。。。。。也许这些问题都存在。但是我想说的是,譬如你想建造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以期能够遮风挡雨,安居乐业。但是,你在建房子的时候地基没有打好,甚至没有地基,用的材料也不够厚实,最后这个房子虽然建起来了,结果风一吹,它倒了。难道你能怪风力太强吗?不能!打造能够经得起无效程序检验的有效专利,就是中小企业进行专利运营的地基!是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不要说去挑战大公司,对公司自身来说,专利也只是装点门面劳民伤财的摆设而已!
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创新,是为天才之火加油。但是专利的这个功能必须要通过运营才能够实现。躺在抽屉里的专利文件是不会自己跳出来为专利权人打出一片天的。指望别人主动找上门来谈专利实施许可或科技成果转化是痴人说梦。专利运营需要胆略和智慧,更需要主动出击。我们说,有了技术创新,申请了专利,并且拿起专利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创新成果,是正当的、正义的法律行动!是为国家、社会、人们所鼓励的。小公司要对大公司保持尊重,因为大公司的今天也许就是小公司的明天,小公司有可能藉此机会成为一个大公司。同时,小公司在挑战大公司时更不能妄自菲薄。实际上,只要小公司的专利能够站得住脚,经得起专利无效审查程序的检验,小公司相对于大公司实际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最后想想,大公司也蛮可怜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有机会被起诉专利侵权也是一种荣耀,说明了公司的江湖地位。大家什么时候听说过一个大公司起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呢?几乎从来没有过!这也可以说明大公司小公司各自在专利战中的战略地位。
后记:创新不等于专利。中小企业要想打造属于自己的专利战略优势,仅仅在技术上进行创新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国内有非常多的案例说明,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经不起推敲,专利质量不高。这是制约专利运营的瓶颈问题。如果中小企业想立足于创新和专利运营,必须要深入研究如何打造经得起推敲的专利权或专利资产组合。作者将另撰文章专门探讨这个问题。
后记:实践表明,中小企业想通过科技创新,并通过专利来保护创新成果,还有非常漫长的路要走。主要的原因在于,在专利的运用环节将面临来自大企业的强有力的挑战。创新难,用专利来保护创新尤其难。小企业需要在运用专利的能力上做足功课。
原创作者:房平木律师
2020年9月9日更新于苏州读书湖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