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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感悟】律师的“断舍离”
点击次数: 742   发布时间:2020-09-15
档案袋
前不久我打算从原来执业的律所离职,转换到另外一家新的律所。
于是我就开始准备打包材料,办离职手续。
跟搬家是同样的道理,平时不见的材料,竟然一个一个的都冒出来。
在这家律所执业五年,本以为没做多少案子。但是卷宗材料竟然装满了几个大纸箱。
看着打好包的纸箱子,我愁肠百结。该怎么办呢?是丢掉还是保留?如果保留着,那么我要把这几个大箱子运走。如果丢掉,将来万一我要用到这些材料怎么办?
多年办案养成的习惯,在一个案子结案之后,我会将装卷必须的材料装在卷宗中,封存,并交到所里,以备司法局核查。而不需要装在卷宗中的剩余的材料,则一股脑的保留在原档案袋中,放在我自己的档案柜中。
久而久之,就积攒了一堆一堆的档案。
此刻面临着两难的问题,我不得不思索该如何处理。
平时,我对待档案袋中的材料,是慎之又慎的。宁多不少,宁滥而勿缺。可是我突然发觉,那些我保留在已结案的档案袋中的材料,其实就如同家里多年前穿过的衣服,虽然还保留在衣柜中,可是从来不会再想着再穿它。对我而言,其实它们是无用之物。
我以为我 还有很多有价值的材料在这些档案袋中,其实,里面除了少之又少的有价值的材料之外,其实是一堆废纸。那些用过的证据复印件,那些当时想采用而未采用的证据,那些留待备份之用的。。。。。。。
当我硬着头皮开始整理这几大箱子的材料时,我发现,其中的十之八九,其实完全无用,完全没有必要保留。
也许这就是断舍离的第一步吧!把这些废弃的材料丢掉之后,我的心里头一下子轻松了很多。
二次纸
作为律师,我们平常总与纸张、材料打交道。
也许是从小时候养成的俭省的习惯,单面用过的纸张,总不舍得丢掉。
总是想,那张纸的背面,仍是一片雪白,仍有使用价值。
我曾想,用这些二次纸来练习毛笔字。
于是,背面不曾使用的纸张,总是自然而然的保存下来。
久而久之,竟然堆叠起来了几尺高。
放在柜子中,却几乎未曾练过毛笔。
在我要离职的时候,看到一堆堆的二次纸,只能笑自己太傻。
断舍离的价值,就在于抛开物体本身使用价值的枷锁。因为任何物体,都有其自身的价值。但是对于现在和将来的我们来说,它是否有价值?这才是我们判断是否留存它的关键。
这些纸张,对于其自身来说,自然有其使用价值。
但是对于我来说,其实再也不会用到它了。那么,当时就应该将它从我的面前丢开,从我的空间中剔除。
同事
我有一个同事。他的办公室跟我的办公室在挨着。
此人刚正不阿,不苟言笑,不近人情。
他每天西装革履,打领带。
律师行业,当然讲究衣着和形象。但是据我观察,真的每天一丝不苟,衬衣、西服、皮鞋、打领带等全副披挂的律师还是比较少的,尤其是,在我们这种二三线的小城市。
但,他真的就是一个例外。
他每天都西装革履,打领带。恭谨严肃。一丝不苟。
当他想说话时,他可以滔滔不绝。
当他不想说话时,任你如何挑逗,他就是一句话也不说,一个屁也不放。
他的档案柜,总是有条不紊。
他说的话,总是要言不烦。
他的意见,总是直截了当,从不拐弯抹角。
他不考虑是否会得罪人。他也不考虑你听了之后是否舒服。
反正,他的意见就是要直接说出来,哪怕把你噎死。
当然,他并没有噎死过我。
因为我也不鸟他。
我不高兴时,我也不给他好脸色。
他有谈兴时,想找我聊天,我也对他爱理不理。心情好时候可以跟他闲扯几句。
当我我心情不好时,跟他说话当然也不用顾忌脸面,自己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这种人,你怎么对待他,其实都是无所谓的。你不可能跟他很亲近。但是你基本上也可以放心的是,他也不会加害于你。
所以你既不用讨好他,也不用担心得罪他。
在要离开的时候,我突然想一个问题,如果他离职转所时,是否也会如我这般,大包小包一大堆。
我揣测,他应该不会像我这样大包小包的吧!
无用之物,他已尽数剔除。
无用之言,他已静默不语。
无用之人,他已熟视无睹。
难道,他是在实践断舍离?难道他已达到了断舍离的至高境界?
律师的断舍离
律师办案子,是否应当冷眼观物?冷眼看人?冷眼待情?
世事繁杂,应当去繁就简。
疑云重重,应当直奔主题,直奔要点。要穿越重重迷雾,不被表象所迷惑。
那些收入档案档中的材料,应当不包含任何一张废纸。
所有的材料,应当按照类别、按照时间、按照与案情的关系进行编码,排列。
是否唯有如此,案情才可以随我掌控。抽丝剥茧,曲径通幽,牢牢抓住案情的关键。
当我们面临着一堆材料,重复、无序、缺损,是否会损害我们思维的敏锐度和思考力?
如果你看到一个律师,在庭审中忙乱的在档案袋中找材料,你可以断定,他的材料杂乱无序。他没有做好准备。他很慌乱。他不可能镇定自若。他必然缺乏自信。
律师应当达到什么样的境界?
如果这个案子赢了,他应该知道,对方为何输了。
如果这个案子输了,他应当知道,自己输在何处。
在案子未结之前,他应该对于该案的走向有自己清晰地预判。
如果判他输了,他在下一轮中可以从哪些地方反击?
如果判他赢了,在下一轮对抗中,对方可能从哪些地方反击?
要达到这种境界,似乎非“断舍离”不可。
作者简介:
房平木,律师,专利代理师。郑州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做过两年技术研发工作,参与设计过两个电路专利。从2006年开始专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2012年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201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执业以知识产权案件为主,迄今今代理过的专利、商标、版权、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诉讼案超过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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